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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助力构建和谐政企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23-08-21  责任编辑:张晓洁

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积极牵头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编制“减免责清单”

确保包容审慎监管“有法可依”

为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该局积极牵头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是指政府在实施监管措施时,应根据社会上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审慎考虑和清晰把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最大限度发挥监管效果的同时,保证宽容的实施,尽量不影响、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降低违规成本。包容审慎监管能有效避免监管对象的对抗情绪,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

目前,盘龙区涉及的15个区级执法部门共制定“减免责清单”735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74项,从轻处罚事项268项,减轻处罚事项178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5项。

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照单执法”

该局前期通过工作指导、业务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其能正确理解包容审慎监管的含义和意义,准确用好“减免责清单”,做到“照单执法”,避免执法任性和随意执法。在工作推进中,坚持把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通过法制审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强化对“减免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到实处。上半年,全区各部门共适用“减免责清单”办理案件190件,有力促进了盘龙区的文明规范执法,营造了宽松包容、融洽友好、公平透明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实行容错纠错制

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在实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盘龙区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制定柔性执法“五张清单”1904项,目前共适用办理案件588件。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执法活动,防止和克服“简单粗暴”“以罚代管”等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纠错能力,不断释放各项重点领域执法的温度善意,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初次、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市场主体处罚,导致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