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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后,这位泸西法院的老法官有了新身份
发布时间:2022-11-04  责任编辑:汪雨春

初遇时,他是身着法袍、手持法槌的法官;再遇时,他身着布衣、肩扛正义,“化身”特邀调解员。尽管身份转变了,但这份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他坚守了四十余载,依然在继续为之默默地付出。他就是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退休职工——王玉国。

退休老法官变身“调解员”

在泸西县人民法院中枢人民法庭的调解室,记者见到了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正在仔细查阅案情,认真梳理案情焦点,准备联系一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他就是特邀调解员王玉国。

本应安享晚年的他,在得知泸西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压力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后,于今年2月毅然重返工作岗位,受邀担任泸西县人民法院中枢人民法庭的特邀调解员,常驻中枢法庭。

接到案件后,王玉国很快就能对案子能不能调解、需要多长时间、双方接受程度等问题作出判断,相应的法律条文也很快浮现在脑海中。他凭借专业的水准、高效的沟通、亲民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上岗”七个月以来,王玉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70余件,中枢法庭2022年1月至9月收案588件,与去年同期减少238件降幅达28.81%,极大减轻了中枢法庭法官们的工作负担,更是帮助人民群众以最低的诉讼成本化解矛盾纠纷、排忧解难。

他是定分止争的“和事佬”

作为特邀调解员,王玉国每天面对的是一些离婚、民间借贷等案件,多年的法官经历为他从事诉前调解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专业储备,让他在调解案件时得心应手。

他常讲,调解技巧其实是一个沟通交流的过程,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解决问题,让双方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就能做好调解工作。“以离婚案件为例,起诉书上反映的往往不一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到底是因为夫妻间闹别扭一时兴起想离婚、还是长期的积怨导致非离不可,搞清楚这一点对之后确定调解方案很重要”。所以收到案件后,王玉国会先分别打电话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了解基本案情,掌握双方当事人心理状态,如果只是小矛盾,就先做被告的工作,让被告主动与原告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积极介入调解。

殷某媛与王某磊离婚案中,通过与原、被告沟通,王玉国敏锐地意识到原告起诉离婚负气的成分较大、双方的夫妻关系尚有回旋余地,应当积极劝和,同时考虑家人长辈的介入可能有助于矛盾的化解,王玉国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入户调解。

来到当事人家中,他将两位当事人及其父母、子女约坐在一堂,从家庭和谐着手、以子女抚养为重点,协同双方长辈一起对殷某媛进行劝说,同时又让王某磊作出保证,今后痛改前非。经过王玉国的悉心劝导和当事人长辈的劝说后,殷某媛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自己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王某磊平时不顾家、提出离婚是为了警醒对方。最终,原告殷某媛当场同意撤回起诉,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王某磊的母亲激动地说道:“谢谢你们!要不是有你们,一个好好的家庭可能就这样破裂了。”

他是排忧解难的“贴心人”

“调解要有耐心、不要因为哪方一时的不配合就放弃调解。”调解中,王玉国特别关注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遇到当事人不配合、抵触情绪大时,他总是悉心劝导、耐心安抚,从一位长者的角度为当事人剖析事理、阐明利弊,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再继续为双方做工作。

在调解何某忠与李某菊离婚案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婚姻生活中积怨较深,在调解时分歧极大、矛盾极尖锐,甚至声称“就是要让对方不好过”。就在其他调解人员都认为调解工作难以继续推进时,王玉国却表示“现在恨之深,是因为当初爱之切,只要能化解心结,还是有机会调解成功的。”于是王玉国先单独做了男方的工作,劝何某忠多想想女方曾经的好、要有男子气概,夫妻间不能过于计较得失,即使双方不能继续走下去、也应该好聚好散;之后又悉心劝慰女方,一方面对李某菊的想法表示同情与理解,另一方面也劝其不要被昔日的恩怨所束缚、要向前看,即使分开也要多为自己的儿女着想。

经过一番调解,双方的矛盾得以“降温”,“火药味”逐渐平息。趁此机会,王玉国适时地在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公平、合理,双方均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使积怨已深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案中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双方和平分手。

他是巧结群众心结的“开锁人”

“做法官的时候,得有‘一是一,二是二’的果断,但现在做调解不一样了,很多都是很小的矛盾,甚至只是为了争口气,这时候除了释法以外,还要耐心、细心去了解当事人,解开当事人心里的‘锁’。”成为一名特邀调解员后,王玉国意识到想要做好这份工作,就必须在对待当事人的方式方法上作出改变。

比如王某龙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玉国收到案件后,随即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爽快地承认了自己尚欠原告1.5万元未偿还的事实,表示自己与原告是多年的朋友,因为店铺经营困难才向原告借钱,后因疫情影响等多种因素导致店铺倒闭,自己现在也是靠打工谋生,希望能够通过法庭与原告协商,把欠款分期赔还原告。

王玉国认为,近年来因受疫情影响,很多人的工作、生活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困难,作为居中调解者,不仅要引导当事人学会相互理解、互相体谅,自己更要能够体谅当事人的苦衷,这就要求调解人员不能对法律生搬硬套,而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情合理的方式化解矛盾,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服调息诉、案结事了。

于是,他向原告王某龙传达了被告的意愿,面对王某龙起初的不同意,王玉国向原告转述了被告的苦衷,同时通过介绍疫情下的社会现状,唤起了原告的同理心,在王玉国的悉心劝导和被告的真诚保证下,原告接受了被告提出的还款方案。最终双方在王玉国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每月赔还原告1500元,直至全部清偿,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为民服务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王玉国由法官变为特邀调解员,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为民初心。他始终工作在诉讼服务的第一线,充分运用矛盾观推动“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领域所长,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添砖加瓦,为百姓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