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云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边疆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出席会议并讲话,昆明理工大学校长王华出席大会并致辞,昆明理工大学副校长王启梁代表研究会发言,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婉琳主持会议。
云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研究会由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和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筹建。研究会聘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吴朝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为研究会顾问。昆明理工大学副校长王启梁当选为研究会会长,大理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童晓宁、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王珍珍、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尤伟琼、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佴澎为研究会副会长,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婉琳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会上,赵祖莹常务副会长为研究会授牌授印,为社会治理(边疆治理)实训基地授牌。
赵祖莹代表省法学会张太原会长向大会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对云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边疆治理)研究会提出了殷切期望。他强调,首先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研究会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研究会的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其次,研究会要立足云南、融入云南,面向全国、繁荣法律行业。要紧紧围绕我省重要社会治理规划方案、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等,从云南省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云南现实、回答云南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云南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再次,要融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服务于全国及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整合省内法学教育、社会治理各层面的优质资源,从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等多个维度开展理论研究,为社会治理领域的跨区域合作研究提供优质平台。
王启梁代表研究会发言,他表示研究会定位和主要工作是聚焦云南省社会治理、边疆治理。一是学术研究,把握云南独特的社会和地域特征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治理实践的丰富性和创造性,立足社会治理、边疆治理的云南实践开展研究,形成云南声音,实现知识、方法和理论创新;二是智库支撑,针对云南社会治理、边疆治理实践存在的问题及治理的需求,把理论和实务相结合,产出高质量的智力成果;三是社会工作,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理论和实务复合型的专家队伍,开展宣传、培训、评估等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