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15指导组进驻迪庆州以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纪律作风,抓实做好“三个全覆盖”,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有效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实现政治督导、责任传导全覆盖。
一是坚持指导组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做政策上的明白人。认真学习掌握《工作指引》《指导手册》,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谙熟各项指导业务,努力提高综合指导水平,确保指导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发挥堡垒作用。指导组驻点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研究制定了组长会议制度、支委会议制度、工作职责、考勤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明确职能分工,细化职责任务,压实指导责任;三是及时深入州、县(市)、乡(镇)三级走访调研、下沉指导,督促州级政法单位强化直接责任,在做好本单位的教育整顿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条块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县级政法单位要加强与上级的请示汇报,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乡级政法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通过多轮下沉指导,做到了州、县(市)、乡三级政法单位的全覆盖指导。四是严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一以贯之将良好的纪律作风贯穿指导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扎实做好驻点指导工作。五是强化政治担当。虽然迪庆州对指导组工作给予了精心保障,但在驻地工作期间还是先后有多位同志出现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然而全组人员无一退缩,凝心聚力、携手共进,以坚韧不拔的意志不断克服地理气候等客观因素影响,努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六是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简化工作流程,统一资料调阅和发放的出入口,杜绝多头重复要材料、填报表,切实为基层单位、政法干警减压减负。
二、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头雁效应”,实现“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全覆盖。
一是督促指导州县(市)两级党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州、县(市)两级政法单位主动履行直接责任。通过与州县主要领导见面沟通,书面反馈问题,切实让“一把手”做到心中有数、整体把握,并亲自抓落实,有力有效推进州、县(市)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驻点指导组主动与州教育整顿办形成工作联动,督促州级教育整顿办与政法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等部门形成联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请示报告、问题通报等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使其与指导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见效、高效运转。多次召开省指导组与州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召开问题线索、舆论宣传、顽瘴痼疾等工作专班专题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当前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召开意见反馈会、发出指导意见书等形式对调研指导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进行面对面反馈、列出问题清单、工作任务清单,督促两级领导小组对涉及问题的政法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实现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督促检查全覆盖。
一是结合驻地涉藏特色创新工作方法,在“三个环节”、“四项任务”中强调“三个绝对”,在反分裂复杂形式下坚决防止“两面人”,指导全州各级政法单位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涉藏地区维稳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推动教育整顿点上出彩、面上见实效;二是结合本地少数民族众多特点,指导全州在工作中使用藏语、傈僳族、普米族等多种民族语言向老百姓开展宣传。同时结合全州开展“抓稳定防疫情固脱贫促团结”专项行动,组织政法干警进村入寺,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基本内容、有关措施、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宣传深入到乡村和寺庙,扩大宣传范围,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并支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同时把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英模事迹宣传出去,逐渐深入人心;三是充分发挥工作组成员特点,协调云南警官学院组织知名专家教授团队,以政治教育、党史学习等4个专题开展专题辅导,对州、县(市)、乡镇全体政法干警进行政治轮训。四是指导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党史学习教育、激励政法队伍履职担当、“我为群众办实事” 等工作的结合文章。针对三月份公安系统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指导组转变工作方法,主动调整调研指导时间,着力解决公安系统民警在学习教育阶段工学矛盾的突出问题。五是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指导州教整办及时制定学习教育阶段评估办法,紧扣学习教育环节各项任务逐条内容评估验收,规范评估内容、程序和方法,通过现场评估及时查缺补漏,全面推动工作落实、成果固化、经验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