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法庭内外 > 正文
景洪法院:高效执行+简化案款发放手续 获好评
发布时间:2021-11-17  责任编辑:汪雨春

  “32万+,今天下午4:30到账了。谢谢大家费心和你们工作的严谨高效。祝愿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通过高效执行+简化案款发放手续,让申请执行人案款得到足额偿还,获申请执行人的感谢与好评。 

  

 

  熊某与庞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庞某与阮某相识并发展为男女关系,庞某与阮某交往过程中,庞某未经熊某同意,擅自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等方式赠与阮某人民币319666.66元,熊某以阮某不当得利为由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阮某返还其夫妻共同财产。经审理,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庞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对熊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阮某在30日之内向熊某返还319666.66元。 

  因阮某迟迟未履行返还义务,熊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阮某的房子获得案款,但申请执行人熊某在外地工作加上疫情原因,不能亲自到景洪市人民法院领取。 

  

 

  景洪市人民法院简化案款发放手续,建议申请执行人熊某通过邮寄材料+线上打款的方式进行领取。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干警的耐心指导下,申请执行人熊某填写了情况说明并邮寄出材料,执行法官收到材料当天,景洪市人民法院便将案款及诉讼费322714.66元打到了申请执行人熊某账户上。 

  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直以来都是景洪市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并且为之努力的使命与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继续发扬为民办实事精神,主动发挥执行职能,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用满腔热血和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