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口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印有“公正清廉高效,老百姓的好法官”的锦旗,依旧是真诚朴实的感谢语,但是这面锦旗的特殊之处在于,竟然是案件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一同送来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简介:无法还款,房子将被处置
2021年6月,河口法院执行局黄凯法官收到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均为李某夫妇。
经法官审查卷宗,发现这“李某夫妇”不正是2020年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么?原来不仅是“熟人”还同时涉及三案未足额履行完毕,于是果断约谈被执行人进行处理。
在约谈过程中,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应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拍卖其夫妇名下位于河口县城区的住房,并告知如由法院拍卖房屋将会产生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以及会出现降价拍卖的情况。
李某表示愿意卖房还款,但是由于在疫情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对于产生的拍卖费用无力承担,申请法院给其一个月的时间自行出售房屋,以便卖出后还有剩余款项可维持生活。
法官考虑到李某态度诚恳且案涉房屋已被查封,故给予了其一个月的处置时间。
多方协调,法院善意执法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李某果真找到了房屋买主,这时案件的复杂性也体现出来了:
买主:“房屋都被法院查封了,过不了户怎么办?”
银行:“被执行人不付清贷款我方可不发还抵押的不动产权证”。
陈某:“被执行人欠我的钱最早,我也是最先来申请执行的,房款怎么也得先付我一部分才行”。
曾某:“我申请的金额最少,把我的这点钱付完你们再慢慢去分。”
李某夫妇:“申请人的加倍迟延履行金都算得那么高,就算我把房子卖了也赔不清那么多钱。”
……
面对上述种种的问题和困难,法官积极协调,制作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多次约谈各方当事人对方案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在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条款的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做通了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按照方案罗列的步骤逐一实施。最终三案均足额履行完毕,剩余款项依法退回被执行人,各方当事人为法院即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也避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善意执行行为点赞,于是出现篇头一幕。
结 语
如此疑难复杂的系列案能够顺利执结,体现了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站到当事人双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获得的同时,还要用语言和实际行动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带来的温暖与感动。接下来,河口法院将继续在工作中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红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