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队伍建设 > 正文
梁河县法院兴“文明院风”展司法自信
发布时间:2014-02-10  



    新年伊始,梁河县人民法院在总结和巩固去年“学习提高年”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目标,即将2014年确立为“文明院风”年,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司法文明建设,展示司法自信,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在群众路线中延伸“文明”本色。继续以“六比”为平台,重点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干警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中,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二、在廉洁司法中确立“文明”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以廉政考核为重点,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制度保廉、教育促廉、文化倡廉、纪律守廉的方针。从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廉政宣传教育入手,结合立案、审判、执行等廉政风险关键环节,构建起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督制度为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三、在司法活动中体现“文明”魅力。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以解决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同时,进一步提高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全面实施“阳光司法”活动,进一步深化司法确认和小额诉讼工作,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知到法官的真诚,感受到法官的“文明”魅力。

 四、在队伍建设中树立“文明”形象。围绕“公正、勤廉、明察、慎断”四个主题,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从规范、公开、承诺、监督、制度五个关键环节入手,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力争达到“两个领先、两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法院队伍的形象和素质领先,审判质量领先;不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不发生冤假错案。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巩固既有的文化成果基础上,以梁河文化为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树立法院新形象。

 “文明院风”不仅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与审判效率上也向每一位干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而且从法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对法院全体干警确定了符合自身实际、体现自身特色的行为规范和标准。“文明院风”使梁河县人民法院全体上下形成了一种斗志昂扬、催人奋进的主旋律,迸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对司法道路的自信感、对法官职业的自豪感,从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走出一条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成功之路。